輪胎吊的起重吊裝
作者:無錫君通閱讀:848
輪胎吊的起重吊裝吊裝“十不吊”要求:
1.起吊臂和吊起來的重物下邊有些人滯留或走動不準吊。
2.起重吊裝指引應由專業(yè)技術培訓達標的工作人員出任,無指引或數(shù)據(jù)信號不清不準吊。
3.建筑鋼筋、槽鋼、管件等長細和多條物品務必捆扎牢固,多一點吊裝。雙頭“千斤頂”或捆扎不牢固不準吊。
4.多孔結構板、積塵斗、手推式工程自卸車不用四點吊或大磨板外掛軟件板不用卸甲不準吊。預制構件混凝土結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別墅吊。
5.吊加氣塊務必應用可以信賴的加氣塊工裝夾具,吊磚務必應用磚籠,并堆積齊整。木磚、預制構件預埋件等零星物品要用器皿堆積妥當,疊起來參差不齊不準吊。
6.混凝土樓板、房梁等起吊上站人不準吊。
7.埋進路面的板樁、井點管等及其黏連、粘附的物品不準吊。
8.多機工作,應確保所吊重物間距不小于3米,在同一路軌上多機工作,無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吊。
9.六級之上大風區(qū)不準吊。
10.懸索重物或超出機械設備容許荷載不準吊。